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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被告金玉大厦与北京某农工商总公司最高法院二审2亿元联建案 撤销一审判决,发回重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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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8年康达律师担任北京金玉大厦(以下简称金玉大厦)的诉讼代理人,代理了其与北京市某农工商总公司(以下简称农工商总公司)的联建合同纠纷一案,本案的诉讼标的2亿元,案情复杂,涉案人员众多,一审历时两年后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作出一审判决:金玉大厦给付农工商公司拆迁补偿费人民币2亿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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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康达案例 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