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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被告某合资汽车有限公司安全气囊产品质量纠纷案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,被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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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年10月,上海浦东法院对康达上海分所律师代理的,某汽车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汽车公司”)在上海发生的首例汽车气囊产品质量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:原告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,被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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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康达案例 ![]() |